根据晋教【2022】12号文件精神,学校在对拟设点单位的背景、资质、办学条件考察的基础上,进一步开展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,经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院务会研究,提请学校2023年2月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拟设置以下三个校外教学点,现面向社会公示。
一、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
地点:太原市杏花岭区红沟南街13号,设点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,该校现有可用的办学场所面积约40000平方米,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场所面积约3000平方米,满足学生现场学习使用的计算机1000台,管理人员3名、辅导教师20名和教辅人员5名。
二、山西交通技师学院
地点:山西省太谷区南山南路126号,设点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,该校现有可用的办学场所面积约78702平方米,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场所面积约32358平方米,满足学生现场学习使用的计算机700台,管理人员3名、辅导教师30名和教辅人员5名。、
三、山西省司法学校
地点: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09号,设点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,该校现有可用的办学场所面积约53000平方米,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场所面积约6396平方米,满足学生现场学习使用的计算机536台,管理人员27名、辅导教师17名和教辅人员9名。、
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对设点单位有异议的,向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书面陈述意见(邮寄地址: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,邮编:030619)。
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