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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》学位办〔2021〕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,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、辅修学士学位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、联合学士学位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。
特此声明!
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
2025.10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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